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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(沪(松)征地补告[2024]第26号)
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(沪(松)征地补告[2024]第26号)
信息来源: 发布时间:2024-03-25 阅读次数:

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

  征地补告〔 2024 〕第 26

根据《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(2024)》(沪规划资源规〔2023〕6号)的有关规定,松江区人民政府对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》(沪松征地补告〔202356号)中涉及的土地补偿、青苗补偿、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项目名称:新桥镇库车浜(松创路-九新公路)河道整治工程

一、拟征地补偿标准:

土地补偿标准按《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(2024)》(沪规划资源规〔2023〕6号)执行,标准为 185.1/平方米。

青苗补偿标准按《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(2024)》(沪规划资源规〔2023〕6号)执行,标准为粮棉地 4.95元/平方米,蔬菜地 8.7元/平方米。

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《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费标准(2024)》(沪规划资源规〔2023〕6号)执行

二、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(单位:平方米,元)

序号

拟征地村组

拟征地面积

土地补偿费

青苗补偿

地上附着物补偿

非居住房屋(非共同举办企业)

其他

小计

1

新桥镇新桥镇农民集体

27059.20

5008657.92

81540.86

965716

0

0

6055914.78

2

合计

27059.20

5008657.92

81540.86

965716

0

0

6055914.78

特此公告。

联系人: 方老师 联系地址: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07室

联系电话:57740155 监督电话:37735966

Kaiyun盖章

2024  03  25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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